12日上午,我市城市公共客运企业经营、客运线路经营进行重新许可。今后,线路重叠、互相抢线的现象将不再发生。
由于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的界定不甚清晰,且以前两方面的审批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造成部分线路重叠。同时,因为各条线路的起始站点不具体、线路的不明确,造成各公交企业、各条线路之间互相争抢线路的现象。还有少数未经批准的公交车辆非法营运,致使目前我市公交行业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为改变以上现状,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业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自4月10日开始,对全市城市(乡)公共客运经营企业的城市(乡)公共客运、城市(乡)客运线路的经营进行重新许可。许可将在5月中旬结束。
此次许可的年限为6年。即客运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每6年更换一次,客运经营经营许可证年限为6年。许可后的客运经营企业将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将按照《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在许可期限内未取得新核发的城市公共客运经营、客运线路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公交车辆不得上路运营,否则将视为非法运营行为。行政许可后,原《道路运输证》、《城市公交营运证》自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