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浙江台州市出租车管理处获悉,根据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现有运价无法维持正常运营,要求调整运价呼声强烈。针对这一客观现状,近日,台州市出租车行业协会向物价、交通及运管等多部门,建议增收1元钱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93号汽油从2006年的4.3元/升,目前已涨到7.06元/升,涨幅达61%。据测算,每辆出租车的月油费支出是原先的6899上涨到现有的10752元。而实施的运价则是从2006年起至今未变。面对燃油持续上涨的趋势,为缓解经营者负担,出租车行业协会认为增收附加费也在情理之中。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工具。为确保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双方权益,避免经营纠纷及操作中存在的难度,拟将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计入计价器。也就是说,以原5元起步费实施6元起步费,其余运价不变。目前,整个方案正在审核决策中,预计近期将规定出台实施。同时,在未批准调价前须按原运价执行,对擅自违规涨价等行为,消费者应及时向运管部门96520投诉,经查处,将实施严厉处罚。
为此,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提出建议:当93号汽油价格在6.3元—7.3元之间,执行一车次增收燃油附加费1元的方案;但汽油价格超过7.3元后,按照油运价联动机制,继续加收燃油附加费或调整运价;当燃油价下降至6.3元以下后,承诺执行原标准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