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保障校车运行安全,切实让学生乘坐“放心车”,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按照业务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印制了主题为“与安全同行”的校车专用标识。
2011年12月26日,牟平交警大队的民警携带着校车专用安全标识,分别深入到辖区专司校车营运的公交公司和客运公司,逐一为36辆规范的校车张贴了安全标识,由此,使校车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相对于其他车辆和行人更加一目了然地易于辨认,为校车正常营运和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充分享有“优先通行权”十分明显的标示出特种身份。既保证了校车优先权的有效行使,也为校车平安运行披装上美观、醒目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