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9时15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校车与一辆运煤货车迎面相撞,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1死44伤。核载9人的校车,居然实载64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何在?是缺失吗?是必然吗?
类似的事件并非一起了:黑龙江双城市一辆满载小学生的非法校车坠桥翻车,造成8人不幸身亡、39人受伤;广东汕头一技工学校校车与一辆散装水泥罐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连环碰撞,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伤;河北省迁安市交警在路上拦截了一辆幼儿园校车,8人座的面包车,竟塞下了64名孩子,加上司机和老师,共66人……这些事故暴露出校车安全监管不到位、路面管控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长期以来,国内校车的运营模式五花八门,有学校自备的校车,也有大量私人经营的“黑车”。校车的规范运营和监督管理严重缺失,问题不解决,只是简单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全面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说到校车安全工程,不仅涉及到校车的制造标准、采购经费、日常管理、运营、保险、事故责任等等问题,还涵盖公安、教育、交通、质检、工信、财政、司法等多部门职责。这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要肩负起自己的职责,不能将工作只停留在宣传安全重要性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层面。要深入实际,在规划校车的运行线路上,在运输公司与校车方签订协定上,在校车运营权招标的方式上,在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运行程序上,在校车安全维护、维修等标准程序等等方面,要积极主动地联系有关部门,真真切切地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为校车安全运行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已于2010年7月1日颁布实施。标准的出台,为启动实施全国安全校车工程打下了初步基础。标准颁布之后,仍然需要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校车服务作为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之一。因此,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行动起来,不能再上演像以往校车事故发生后立即下发通知、开展专项检查等一阵风式的套路,而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疏堵漏,全力以赴,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