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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基层交警打赢“三超一疲”专项整治行动之我见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小满 2011年11月3日9:14
   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由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以下简称“三超一疲”)专项行动陆续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启动开展。这场为期五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全国公安机关继整治“酒驾”以来,一次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是公安机关为应对当前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频发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公安机关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畅通、安全、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一项民生工程。作为此次行动的主力军、执行者,基层一线交警部门如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笔者结合长期基层公安交管工作实际谈个人几点意见和看法。不到之处,还望同行批评指正。
   一、思想认识要“深”。俗话说“思想决定行动”。“三超一疲”专项行动是公安部门开展的众多专项整治行动之一,它和历次开展的行动有许多不同之处。首先,我们应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这次行动的必要性。第一,它是遏制近期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有力手段。今年以来,我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上升趋势,仅国庆期间,就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3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而据分析,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是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所以整治行动迫在眉睫,十分必要。第二,它是构建畅通、安全、和谐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下半年,随着春运的日益临近,2012年,党的18大将召开,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一个畅通、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进一步发展经济,创造社会和谐。而这一切,都与交通安全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必须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其次,作为行动的执行主力,我们基层交警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克服疲劳厌倦思想,克服应付、得过且过思想,克服雷声大雨点小的务虚思想,扎扎实实组织好整治行动,并不断探索和总结行动成果,积极摸索一条管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切实控制和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蔓延之势,确保实现省交警总队提出的“今年年底以前全省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有所下降”的目标。
   二、措施方法要“新”。整治行动年年有,月月有,造成了许多地方交警部门面对上级部署安排的整治行动、集中行动、专项行动时,总是简单的出台一个方案,开一个会,然后就是各干各事,一切照旧。这样的整治行动难免效果多好。要想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想无外呼要做到:一是要分析新情况。我们应该对当前交通违法行为做一个科学的分析评估,哪些是整治重点,整治难点又在哪里,哪些整治需要部门协调,哪些整治需要区域联动,然后有的放矢,各地根据自身不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行动方案,做到大举一盘棋,实施办法不搞一刀切。譬如,城市交警把整治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作为重点,农村交警则注重整治超速和客车超员,高速交警加强整治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等等。二是勤务模式要新。现在随着各项整治常态化,驾驶人也摸索出了一套应付交警部门检查的“秘笈”。所以,我们要经常变换勤务模式,抓好动态、静态相结合勤务模式,抓好夜间与支线道路的管理,与违法行为打侦查战、时间差战、打持久战。譬如,对客运车辆超员的查处,我们就必须采取动静结合的勤务模式,做到重点路口有检查点查,重要路段有巡逻随时查,让违法行为无处可逃。再譬如,针对客车驾驶人在交警执勤时遵规守纪,不敢轻易超员,而将交警下班或休班时视为“安全期”,抓住这一空隙,大胆地超量载客上路这一特点,我们延长勤务时间,实行24小时勤务,就能让他们无可乘之机。三是发挥新型装备作用。科技强警是现代化交通管理的必由之路。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雷达测速仪、GPS应用系统等高科技设备已逐步投入使用。我们除了要积极争取上级领导支持,取得上级有关部门重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外,还要坚持用先进的科技管交通,加大对科技装备的熟练掌握运用,形成点线结合、动静结合的监控网络,布下遏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天罗地网,从而消除驾驶员存在的冒险、侥幸心理。
   三、违法处置要“严”。一是法律应用要准。各级交警部门在行动查处中,要准确运用法律条款,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一定要按照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一律顶格处罚的原则,让驾驶人意识到违法就会亏本,违法就会失业、违法就会血本无归,提高他们违法成本。二是违法处罚要狠。第一,要通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超速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罚,提高处罚的及时性。第二,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第三,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凡超限运输的,一律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凡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一律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超过12分的,严格依法扣留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第四,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第一次违法要严格处罚,第二次违法要通知客运企业办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坚决落实异地交通违法省、市、县三级抄告制度。第五,要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对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从事长途客运的车辆,要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
   四、宣传氛围要“浓”。我们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三超一疲”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形成驾驶人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违法危害等知识入脑入心,人民群众给予大力支持理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我们要将“三超一疲”专项行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召开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在宣传经费、宣传口径上给予支持,避免交警部门“独打鼓、独划船”的尴尬局面。二是加强宣传硬件建设。要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的要求,遵照《湖南省客货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行社、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亮化标准》,对客货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行社、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亮化;要及时更新宣传横幅标语、宣传提示牌,充分利用交警部门电视提示墙、液晶提示牌等所有宣传工具开展“三超一疲”专项行动宣传。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充分借助电台、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公益广告等新型宣传工具开展宣传。四是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宣传新方法。比如,我们可以积极与当地文艺团体协作,通过广场文化活动、“三下乡”活动等各种活动形式,扩大宣传的社会面和社会效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浓厚氛围。
   五、后勤保障要“实”。“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三超一疲”专项行动目标明确,任务繁重,持续时间长,各级交警后勤保障机关要做好行动的坚强后盾。一是民警执法素质保障。要按照上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针对性的开展民警业务和自身安全保障知识培训,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做到对待违法当事人有礼、有力、有节,展示交警风采。二是设备装备保障。装备保障部门要以此次“三超一疲”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一线大队、中队执法装备的投入力度,使照相机、摄像机、测速仪、对讲机等执法装备满足一线民警执法要求。三是民警待遇保障。交通民警常年累月加班加点,又因警力不足根本无法补修,造成一线民警无法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身心十分疲惫。作为上级领导机关应该主动积极向政府为民警争取待遇,解决他们在加班、误餐等方面待遇的后顾之忧,激发工作热情。四是民警自身安全保障。一方面要严明纪律,杜绝民警在工作中有违反“五条禁令”和工作纪律的事情发生,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另一方面,要求参战民警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杜绝民警发生意外事故,确保队伍战斗力。( 刘小满 文龙新)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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