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管理上切实保障幼儿和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与牟平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发文作出明确规定,自2011年11月初起,所有从事接送幼儿、学生的校车,每周必须参加一次由交警部门组织的校车安全性能人工检验,未参加周检和周检不合格的校车,暂停营运资格。
每周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的人工检验,主要由牟平交警大队定期派出民警,深入到学校和幼儿园上门免费给予检验服务。为不影响每周正课时段内校车正常接送幼儿和学生,参加周检的校车,一律安排在星期六或星期日的时间进行检测。检验中,交通民警主要围绕校车燃油系、转向系、传动系、光电系、制动系、运行系、动力系等项目逐一展开严格细致而全面的检查。检验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能当场排除的则当场排除,需要更换部件或进厂维修的,检车民警则对驾驶人当即发出《校车隐患限时整改通知书》,要求驾车人及时进厂维修车辆,隐患排除后,再予以检验准运。
实行校车周检制度一个月的时间内,牟平交警大队先后派出民警8批60余人次,到校检验各类校车380余台次。通过民警检验排除校车隐患11起。所有参加检验的校车,无一辆因周检而耽误正常接送学生,切实做到了既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又不影响幼儿和学生的往返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