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运输管理 >> 运管动态 >> 正文
[浙江]台州对新增普通货船“先登记”后新增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温岭市公路运管所 徐光辉 2010年8月23日6:34

    浙江台州港航管理部门将从10月1日起,将对航运企业新增跨省运5000载重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船运力,采取“先登记,后新增,再营运”,并实行“一船一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

    据介绍,凡新增5000载重吨及以下普通货船须在船舶建造、购买或光租前,办理登记手续。所属企业应先前提交申请登记,报港航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后,在其有效期内完成船舶建造、购买或光租,否则须重新申请。

    近年来,一些造船企业是先造船后办证,易造成行业主管部门对水运运力结构较难全面把握。实施预登记管理后,使行业主管部门对造船企业的监管,可从事后监管转向事前监管。旨在有效实施对造船业实时动态把握,起到船运运力结构合理调控,推进水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