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遂昌县运管所认真落实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将高速交警转来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客运公司,由客运公司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做出相应处理。
今年上半年,该所在接报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丽水一大队的交通安全违法情况通报的函,在金丽温高速公路往金华方向0041Km+500m处,高×驾驶遂昌县华通汽运有限公司所属的浙KF××××大型普通客车,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1621)违法行为。
鉴于以上情况,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该所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理,并在公司以此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努力提高驾驶人的综合素质,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在对其行为抄告所属公司后,公司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以点带面,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当事驾驶员做出了深刻检讨,进一步落实了驾驶员的实事监管措施,并将整改结果上报该所。该所通过落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了安全监管措施,确保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