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贵阳市旅发委获悉,贵阳市旅发委和贵阳市交通局近日联合下发《贵阳市旅游客运驾驶员服务质量督查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驾车师傅的行为,该办法规定,游客可对旅游客运驾驶员10种违规行为进行投诉,驾车师傅在一个月内遭遇三次团队50%以上游客不满意的评价,将被停岗培训。
据了解,去年贵州旅游市场空前火爆,随之而来暴露出来的旅游客运驾驶员服务质量不高,投诉增加的情况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的服务质量,提升贵州旅游形象,贵阳市旅发委和贵阳市交通局近日联合下发《贵阳市旅游客运驾驶员服务质量督查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驾车师傅的行为,办法规定,如果游客遇到以下情况,均可投诉:驾驶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或团队50%以上游客不满意的,旅行社和导游可进行投诉,经贵阳市旅委核实,1次给予警告;当月累计2次或一年累计3次,行业内通报;当月累计3次或一年累计4次,通报贵阳市交通局发出停岗培训通知。
1、驾驶员上岗时没有佩戴上岗证,着装不整洁,仪表不端庄,穿拖鞋,将脚放在驾驶台上的;
2、接受任务后,驾驶员没有认真检查车辆,没有按时将车辆开到承租方指定地点,没有按约定时间预先10分钟开放空调。游客上、下车时,不主动打开车门,不热情扶老携幼,不主动帮助游客摆放行李。等候游客时不耐心,擅自远离车辆,粗暴催促游客;
3、出团过程中,擅自决定出车、收车的具体时间或不服从旅行社安排行程的;
4、在行车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5、怠慢、刁难、顶撞游客及导游的;
6、车辆因故抛锚无法正常营运时,驾驶员没有及时报告所属旅游客运公司,没有做好游客安抚工作的;
7、驾驶员携带亲朋好友随团、顺道带客的;
8、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言语不文明、辱骂导游及客人的;
9、未按旅行社的要求将客人送达指定地点的;
10、驾驶员不送客人到旅行社指定的地点用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另外,驾车师傅出手殴打游客或导游;酒后、酒醉驾驶;出团途中以各种方式索取不合理费用;出团途中停车拒驾造成影响等行为,一经核实,将被取消上岗资格,三年内各个客运公司都不得聘用该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