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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四大举措再掀规范执法“示范岗”建设高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小满 2010年12月28日10:7

    时风好扬帆,号角崔征程。2010年12月27日,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大队2011年规范执法标准作业示范岗建设工作。在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认清当前交警系统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既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全面提升队伍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改善交警执法形象,大队“示范岗”创建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全队民警路面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路面秩序有了较大改观,“示范岗”创建工作得到全面有序地开展,取得了良好成绩。2011年,大队将以全省“三项重点工作”常德现场会精神为指引,在坚持自己好的经验做法和保持已经取得的工作成绩基础上,寻求新的工作增长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外围延伸的原则,从四个方面继续坚持抓队伍、促业务、创满意,扎实推进规范执法标准作业““示范岗””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巩固基础。2009年初常德交警支队在城区推出10个标准作业示范岗,直属一大队占据其中四位,分别是:湘北路口、华天路口、育英小学、育才路口四个路面执勤执法“示范岗”,另外还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被列为窗口单位“示范岗”也在创建之列。“示范岗”自成立以来,一方面高、精、尖致力打造“示范岗”样板,一方面全盘跟进提高整体执法水平,经过近一年时间的集中展示和全面对接,不仅4个标准化作业“示范岗”及9名“示范民警”的工作赢得了公众认可,成为市区交通文明又一道闪亮的风景,而且育才路“示范岗”和事故处理“示范岗”还分别获评“全省双十佳”,其它路段、岗点和违法、事故处理“窗口”工作也不断规范人性化,经常可见媒体表扬和锦旗赞誉,形成花开满园、香飘柳城的喜人局面。面对今后“示范岗”建设工作,大队将在进一步夯实4个“示范岗”和事故处理、违法处理及办证“窗口”的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三个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示范岗”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外部形象上力求改善,例如:及时换新陈旧老化的展示牌、宣传栏、单警装备等。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台帐、日志、活动记载等日常管理,切忌千篇一律流入形式。三是加强对“示范岗”的日常考核考评管理工作,让考核工作真正真实反映民警工作现状和群众满意度,激发民警争创热情。

    二是坚持示范。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大队始终以道路交通管理为立足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严格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同时,努力从点滴做起,从执法的每个程序环节入手,力求每项执法活动程序合法,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取信于交通管理相对人,不断打造了交警形象工程和规范化执法品牌,大队先后有育才路“示范岗”、事故处理中队“示范岗”入选全省“双百“示范岗””。实践证明,“示范岗”及窗口岗位的示范展示务必保持经常,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通过周而复始的规范执法、热情服务的实在表现,才能够赢得广大群众众口一致的赞誉“口碑”。在2011年“示范岗”建设中,大队将做到:一是大队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2011年全年及今后队伍建设上台阶和交管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确定“完善操作规范、注重行为养成、扎实推进提高、实现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二是继续扩大“示范岗”面,大队在支队推出的四个路面“示范岗”和一个事故处理窗口单位“示范岗”创建的基础上,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继续推出12个大队“示范岗”创建。三是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微笑执法,大力推进说理性执法工作进程,坚持做到纠正违法先敬礼,实施处罚先说理,通过规范的执勤行为和温和的语言交流最大限度地化解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积极推动警民关系和谐发展。

    三是重塑亮点。“示范岗”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广大“示范岗”民警结合各自岗位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服务方式,相继探索和推出了“十二字工作法”、“温馨提示”、“首违不罚”、“驻企业警务室”、“联系走访”等一系列好的做法,不仅每名民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还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市民好评。今后,大队在巩固这些成绩和好的做法的同时,继续创新思维、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管理举措,潜心琢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漂亮事,不断增添和丰富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素材。一是教育和引导“示范岗”民警不断提高开拓意识、业务水平,创新各种工作新方法、服务群众新举措不断适应新时期、新要求。二是加大“示范岗”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力量,挖掘和总结“示范岗”的良好的工作措施、服务新举措和感人事迹并不断呈现在市民面前,扩大““示范岗””影响,树立常德交警文明、规范形象。

    四是整体提高。一花独放不是春,满园春色才堪美。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是做样子、绣面子,而是要通过每一名民警的规范、公正执法和文明、标准作业来提升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民意效果。这是2011年大队“示范岗”建设工作部署会上,大队长张建平对全队民警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目标。2011年大队把追求的目的放在推广和放大“示范岗”的典型引路作用,使每条道路、每个岗位、每位民警都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和享受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学习部颁规范,对接本队实际,进行实用研讨。将新修订的道路执勤、事故处理程序规范主旨精神吃透,将新旧执勤执法操作规定增补、修改、变更内容对照区分和掌握,结合基层大队实际把常用、多用的条款作为重点组织民警进行针对性学习,指导工作实践,并收集和研究实际应用所反馈的情况。二是通过“示范岗”创建工作,创建出一批 “精品”路段、“红旗”岗点,使民警的执法思想、服务观念、执法形象、保障职能得到全面提升,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竞争向上蔚然成风,队伍整体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队民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旺盛的工作干劲投入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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