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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交警大队多项措施深入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大整顿活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郑晓明 2010年12月1日11:29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校车安全情况,会同安监局、教育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校车检查小组,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迅速组织开展了校车安全整顿活动。

    一、加强部门协作,督促整治落实。兴国交警大队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积极参与,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向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印发了校车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意见,并成立了由交警、安监局、教育局部分领导组成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有效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沟通,促进了整治活动的督导落实。

    二、狠抓源头管理,加强资质审查。兴国交警大队进一步完善了校车管理台帐,对每辆校车的注册登记日期、核载人数、按时年检、报废年限、安全状况、外观标识、所有人、驾驶人资质、运行时间、运行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行动中,对已达报废标准的校车一律按规定强制报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立即责令停止运营,限期消除安全隐患,一律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对累计超过12分以及两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驾驶人,立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同时,强化校车的技术检测,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重新核定了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将有关信息录入机动车登记系统,督促学校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行车意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一是针对辖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特点,抽调机关警力在早、中、晚上下学高峰时期,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围实行“高峰岗”, 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切实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二是加强巡查管控,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禁报废车和病车接送学生,坚决依法纠正和处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不按规定停车让行、乱停乱放、争道抢行、不减速慢行等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包括学生在内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权益,遏制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隐患。

    四、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兴国交警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五进”宣传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利用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及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完善安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兴国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学校门前没有人行横道线、没有减速让行标志、以及警示黄闪灯的,由学校提出整改申请,交警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报请政府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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