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旅客,大家好!本班次由我为大家服务。我保证:驾驶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酒后驾驶、不接打手机,不闲聊、不抽烟、不开“情绪车”、“冒险车”,请大家监督我”。11月8日,由洪泽县城开往淮安市区的苏HO9056号客运班车上,驾驶员刘师傅向车上的40余名旅客做出的安全承诺。
据了解,作为安全教育的一种坚实措施,洪泽县要求全县客运驾驶员在发车前都必须向乘客作出安全驾车承诺。承诺除了保证驾驶车辆不超速、不超载等内容,还包括姓名、工号、投诉举报电话等。从今年1月1日,该县道路客运驾驶员发车前安全承诺活动实施以来,驾驶员践行诺言,旅客好评如潮。国庆、中秋安全接送旅客10.5万人次,未发生一起人为的责任事故。
据悉,为保证承诺活动常态化,该县运政稽查还配合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在客车出站后进行随机抽查。凡未实施承诺的驾驶员,责令当场补诺,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等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