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互动中心 >> 通讯员专栏 >> 正文
[浙江]温岭考生揭秘教练“考驾”回扣潜规则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徐光辉 2010年11月15日8:13
   “考生必须住教练指定旅店,教练住宿费由考生分担;考生如住亲属或朋友家,次日考试就不用考了。”

    今年9月的一天,浙江温岭的陈先生经数个月学驾培训,已学完规定课目,可按规定参加最后的领证考试了。按教练吩咐,考生须提前一天到达位于椒江的“台州市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参加考驾。因温岭离考试点约有40公里路程,教练要求参加考试的学员都统一住离考点附近的宾馆。

    半月后,有了驾照的陈先生和另几名学友驾车来到该地附近的一处林地烧烤。随后他们又打算到考试中心附近的这家宾馆去住夜。一进宾馆笑容满面的老板娘问:“你们是教练还是考生,是团队还是散客?回答是散客后,她报价每标房100元,随同的朋友嫌有点贵,后来就降到了每标房80元。”

    事后,陈先生试探老板娘,半月前住你宾馆每晚要160元、这么变化那么快?老板娘掏出心里话说,“这里宾馆多,经营难,为招揽生意,只得讨好教练多带生意,宾馆先按160元价格收费,然后打电话让教练,按入住房间对半分成(每间80元),也就是说房间越多,教练提得越多。”

    教练竟拿学员考试“勾结旅馆”拿“好处费”,增加学员的额外负担。离开宾馆后,陈先生速向属地管辖的椒北工商所反映情况。工商部门对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前两天,曾有人投诉宾馆价格因人而异,由于缺乏有力证据,一直没法查下去。

    于是工商管理部门就组织执法力量,突击检查了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外的13家宾馆,并将他们的账本作扣留调查。

    经查,这些宾馆操作方式基本都是一模一样。教练和宾馆私下有不法协议,教练带学生入住,给宾馆带来了生意,宾馆要将房费所得的一半返还给教练员。

    工商部门表示,这些宾馆的行为已损害了周边其他宾馆的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贿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这些宾馆负责人进行了罚款1至5万元不等的处罚,并责令他们立即改正。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