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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规连续驾驶4小时 客车司机须休息(图文)
来源:海南经济报 陈敬儒 2010年1月25日17:26

    日前,省运管局发出通知,强调各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运输制度,严禁疲劳驾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强制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

    省运管局负责人表示,春运期间特别要加强省际包车管理,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加强监管,防止非客车载客、恶性超载和疲劳驾驶;要大力宣传安全出行和乘坐超载车辆的危害,强化旅客特别是农民工和学生自我保护和交通安全意识;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强制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规定,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
    
    省运管局强调,要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超负荷和带病驾驶、疲劳驾驶。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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