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道路客运 >> 地方动态 >> 正文
[吉林]将调整公路客运票价 9月中旬将出台
来源:中国吉林 单立国 2009年8月20日10:29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都取消了,客运票价咋还没降呢?”日前,有不少读者打电话询问我省客运票价调整一事,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员表示,我省各市(州)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通行二级公路的客运班车票价进行一次核定,已经撤消公路收费站的要在原票价中扣除过路过桥费,并按照规定重新核发票价表。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调整后的客运票价最迟将于9月中旬出台。

    部分收费站撤消

    乘客反映客车票价咋不降

    近期,有乘客反映我省撤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上的123个收费站后,客运票价中始终没有扣除过路过桥费的问题。对于票价未有变动,省交通运输厅表示,确实有的地方存在未对客车票价做出调整的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表示,此前,省交通厅、省发改委曾下发过《关于建立道路客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各地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充分发挥了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解决了成品油价格上涨给道路客运经营成本增加带来的压力。但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下调,有的地方未按规定及时调整客运班车票价。同时,我省于今年4月30日撤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上的123个收费站,有的地方对通行撤消公路收费站的客车票价进行了及时调整,有的地方未对客车票价做出调整。

    相关部门回应

    一个月内完成票价核定

    针对上述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主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路收费站撤消和燃油价格调整后有关票价管理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调整客运票价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市(州)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省交通厅和省发改委《关于建立道路客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及时根据燃油价格浮动情况调整客运班车票价,包括当燃油价格下调至一定幅度时,票价也应做出相应调减。

    各市(州)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通行二级公路的客运班车票价进行一次核定,已经撤消公路收费站的要在原票价中扣除过路过桥费,并按照规定重新核发票价表;由于政策变化对票价造成影响的,各级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政策调整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票价重新核定工作。

    指导性文件将出台

    最新票价或9月中旬出台

    省物价局相关人员表示,对于客运车票的最终定价将由各个市(州)的价格管理部门来完成,具体涉及到哪些线路的票价调整,目前还没有一个总体的汇总。随后记者咨询了我省交通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各市已经完成了对撤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客运票价的前期调研和摸底工作,预计调整之后的票价可能会有所降低,降低幅度不大,约为几角钱左右。

    对于新票价的出台时间,该人员表示,国家将于9月出台一个全国性的撤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票价核定的指导性文件,我省将结合这个文件来做好各地的票价重新核定工作,所以我省最新客运票价出台的具体时间最迟在9月中旬。

(值班编辑:兰霞)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