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夷陵区2009年上半年农村客运(车、船)燃油补贴相继发放到位,全区502名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和农村乡镇客渡船的车船主可从此次燃油补贴中受益,补贴金额达133万元。
此次补贴对象仅限于本区范围内在交通运管、港航海事、客管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农村客运”、“农村乡镇客渡船”和城市出租汽车的合法经营者,补贴标准为: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按每座171元标准补贴,292 辆客车4976座补贴 85万元;城市出租车以车辆拥有量为补贴依据,180辆出租车共补贴31万元;农村乡镇客渡船按每千瓦118.9元标准补贴,31艘客、渡船舶补贴17万元。整个补贴过程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直补,补贴前方案公开、补贴过程公开、补贴结果公开,坚持执法单位把关、交通局审核、财政局审定后委托银行以“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车船经营者的银行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