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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花言巧语被识破 无证驾驶被拘留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田治国 2008年9月22日16:8

    一位大货车驾驶员接受值勤交警检查时,无法出示驾驶证,先称忘在家里了,又冒用他人姓名,却不想漏洞百出,被民警一一识破,最终换来10日拘留、2000元罚款。

    9月19日11时30分,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徐华带领民警在宁阳县东庄蒙馆公路77公里处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H955××”的大货车看到警车后走走停停,形迹可疑。徐华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该车驾驶人自称驾驶证放在家里了,没有随身携带。这时从副驾驶上下来一人,主动要求交罚款。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徐华的警觉,便追问驾驶人到底有没有驾驶证,驾驶人仍坚持说放在家里忘了带。而副驾驶上的人却悄悄将徐华拉到一旁,往徐的手里塞了200元钱,说驾驶员没有驾驶证,请求照顾,遭到徐华严词拒绝。在开具了《违法通知书》后,民警将驾驶员和大货车带到附近的交警三中队继续询问。

    经询问,该驾驶人自称名叫贾某某,已经办理了驾驶证,但身份证号不记得了。徐华经过网上查询,贾某某确实办理了驾驶证,但准驾车型为“C1”,根据规定他不能驾驶大货车。细心的徐华同时发现网上“贾某某”的照片和眼前这个“贾某某”有很大区别,明显不是一人。徐华又询问“贾某某”父母姓名,也不能回答。但这名驾驶人仍百般狡辩,坚持称自己就是贾某某。

    经过民警近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教育,该驾驶人终于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供述了自己的真实名字叫韩某某,家住济宁市嘉祥县王固堆乡某村,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至于“贾某某”,是他的一位朋友,被临时拉出来“顶包”。

    日前,宁阳县警方对韩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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