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交通局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做实做足“建、树、督、惩”四字文章,全面提高机关效能,促使行政服务水平提质提效。
“建”字上打基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树”字上立形象。树立服务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办事,让群众真切体会到交通局工作人员的公仆情怀和为民服务的精神,树立良好机关形象。“督”字上提水平。加强督查监管,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各项制度发放到各科室,逐一落实到责任人。由纪检组长牵头、督查科密切配合,定期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随时公布抽查结果,奖惩罚劣。“惩”字上促实效。严格激励约束和奖惩机制,严肃机关工作作风,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等惩罚措施,切实保证机关服务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