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神农架林区运管处为执行省交通厅近日下发的《湖北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运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运管执法行为,树立运管文明、规范执法新形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学习《规范》,并将《湖北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印成单行本,做到行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方便携带、便于学习执行。
学习重点突出了着装、仪表仪容、举止、礼节、执法用语、职业道德、窗口服务、执法监督及执法行为等方面内容。
学习中强调:执法活动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学习中要求:
1、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注重仪容、仪表;形象要庄重、严肃、得体。
2、凡应公开的事项,一律要公开;积极践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
3、严格遵守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坚决杜绝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
4、对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委托或批准,不得超越权限执法。
5、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塑造运管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