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26日起,扬州开始对公路客运票价进行调整,在现行票价的基础上加收燃油附加费,但营运里程在50公里以内的县际班车和农公班车不在此次开征燃油附加费之列。
具体调价的标准为,营运里程50公里至99公里,每张全价客票上调0.50元,100公里至149公里上调1.00元,150公里至199公里上调1.50元,以此类推。
另外,为了减轻因燃油价格上涨给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带来的经济负担,扬州市根据有关规定,于今日发放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燃油补贴,7月1日发放到位。发放标准:公交车每万升耗油补贴7779.31元,出租车每辆补贴5092.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