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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县运管所用效能建设制度提高执行力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保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吴芳 2008年6月26日9:48

    为了认真做好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工作,保康县运管所专门制订了效能建设制度,即:

    1、首问负责制度。第一位接受来单位办事(或打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要主动打招呼,有问必答。

    2、服务承诺制度。根据工作要求,将工作和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3、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的人,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文书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不得让服务对象多跑或白跑。

    4、AB岗工作制度。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对各科室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分工,每个责任岗位均设立了AB岗。

    5、限时办结制度。根据工作职责,按法律有关规定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一般事项当天办结,当天办不了的(除因办事人原因外),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倡特事特办,对即办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对要求办理者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时的,经办人员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说明因故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

    6、否定事项报备制度。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来所办事人员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以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

    7、办事公开制度。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对公开内容、范围、时间设立公开栏。

    8、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科学论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发挥集体智慧,避免工作失误。研究重大事项需召开所办公会通过决定,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实行重大事项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监督。

    9、日常监督制度。成立日常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制订预案。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检查时间、人员、被检查对象、存在问题和纠正情况登记清楚。

    10、绩效考评制度。根据绩效评议工作方案,对各科室进行考核。考评内容分德、能、勤、绩、廉五部分。

    11、失职追究制度。对工作拖拉,态度冷漠,使用禁忌用语的;办事效率低下,违反办理时限规定的;对存在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负责任,造成较大损失的;在工作日午餐酗酒,上班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擅自脱岗的;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接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宴请,接受现金、礼品的;对上级部门部署执行不力,贻误工作,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给单位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在重大事项决策中未按程序、未按权限报批和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干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其他规定的。以上问题经举报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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