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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樊县(市)出租汽车行业全面开展六个规范治理活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湖北省襄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刘纯锋 2008年5月8日11:15

    据5月8日在枣阳召开的市辖各县(市)出租客运管理工作会消息证实,我市辖县(市)出租车行业将在今年开展以“规范基础管理、规范许可行为、规范收费行为、规范监管行为、规范企业行为、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的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范化活动。

    “六规范”活动具体为:1、规范基础管理,建立统一式样的四项业务台帐和七类档案。即建立统一规范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业户、车辆、从业人员、经营权台账;建立统一式样的行政许可档案、经营业户档案、经营合同档案、车辆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档案、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行政执法档案。2、规范许可行为,明确要求各地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出租汽车运力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申报程序;严格按照“一权一证、一证一车”的要求,对取得出租车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核发《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证》;全面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效期制度,同一城市实行同一有效期。3、规范收费行为,全面实行出租汽车收费明白卡制度,明确规定凡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减下来的证件一律不得再重新要求;凡已取消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重新收取,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承包费(管理费)一律不得突破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制定企业承包(管理)费指导标准。4、规范监管行为,重点是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联动的制度化、经常化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以质量信誉考核评价制度为基础的优胜劣汰和市场进退机制,加强对私下转让和倒卖经营权行为查处力度,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工作新机制。5、规范企业行为,按照《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从业技术经济条件》(鄂交运安[2005]357号)规定对出租车客运企业的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再审查,通过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合同和经营示范合同文本推广落实杜绝收取高额承包费及违规转让和炒卖经营权行为发生。6、规范经营行为,即按照“十统一”(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安装使用计价器、统一出租顶灯标志、统一空车待租标志、统一张贴运价标贴、统一喷印经营者名称、统一公司监督电话、统一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统一安装使用GPS)的要求来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

    据悉,本次“六规范”活动的开展是为巩固2006年以来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成果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出租汽车管理方式由试点探索向推广普及转变,管理工作由阶段性专项治理向长期性规范管理转变,管理重心由致力于规范地市中心城区向更加注重规范县(市)级出租汽车市场转变,促进我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整体提高重要举措。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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