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夷陵区交通局、区统计局联合召开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及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工作动员会,传达国家、省、市交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全区普查工作任务,要求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此次专项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本次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的范围为所有在公路上产生旅客运输量的民用载客汽车、民用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运输拖拉机及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货物运输的所有船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公路水路旅客(货物)运量、周转量,燃油消耗和分营业性质、分车辆(船舶)类型、分运输领域、分货类运输量等结构性指标。港口普查范围为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码头设施的所有港口,渔港和军用港兼商港业务的,其商用业务部分纳入普查,主要对港口管理机构、港口经营人情况、自然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和水域面积、岸线使用情况、码头泊位、库场、航道、锚地、铁路专用线、运输管道、疏港公路、装卸机械、港务船舶、港口生产和能源消费等内容进行普查。公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31日,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为2008年6月1日至30日,港口基础设施、设备及港口经营人、管理单位现状的调查时点为2008年6月30日,港口吞吐量的调查时期为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港口生产能源消费的调查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