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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召开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许可听证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辽宁省锦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李锐 2008年5月12日10:31

    锦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首开先河,于4月29日就凌海市昌泰驾校行政许可一事举办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对严格审查驾驶培训学校的许可程序、严把驾驶培训学校的市场准入关口、扩大社会对行政许可方面的知情权和透明度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是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以锦州地区为试点,首次尝试以听证会的形式对驾驶学校许可。

    在社会车辆数量急速增长,要求学习驾驶技术的人员与日俱增的形势下,为充分保障已有驾驶培训学校的利益,避免因驾校盲目发展而造成恶性竞争,对新办驾驶学校行政许可实施听证,已变得特别重要。本次听证会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释义中解释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行政许可条件,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审查,获得经营许可后,便可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那么行政机关在许可时,既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又避免因驾校盲目发展而造成恶性竞争,使申请人对驾校的投资成为社会责任投资,既负责任的投资。如何科学的衡量一个地区驾校数量多少,不能单方面听取某种意见,而是要从培训量、培训周期、近几年学员增长量、社会需求量等因素综合考虑。一旦驾校偏多,会造成驾校之间的不良竞争;驾校偏少,会出现“萝卜多了不洗泥”,保证不了培训质量,学员拿到驾照仍不能独立驾车,更难以保证行车安全。针对凌海市驾校培训市场的情况,锦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为准确掌握驾培市场信息、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指导下举办了八个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受到与会人员及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认可。

    会前,锦州市运输管理处领导及其相关科室人员作了充分准备,制作了一系列通知、记录、表格等文书材料,29日上午9时,听证会在市运输管理处会议厅正式举行。凌海市昌泰驾校申请人,市内、凌海相关驾校利害关系代表参加,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记者到场做了报道。听证会上,各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相互质证,主持人还就关键问题进行了提问。会议历时2个小时,听证程序进展顺利,通过全面交流,各方取得了有益的沟通。

    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对驾驶培训学校许可进行论证,能够为利益相关的各方提供一个基准的信息,也为管理部门实施科学引导、正确决策提供了信息。在行政许可机关的主持下,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方与利益相关人共同参与论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听证会代表共聚一堂,可以平等、自由和充分地发表其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意见,建立起一种崭新的利益相互制约机制。而许可机关通过这种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必将有利于许可科学性的提高。在这些意义上,可以说本次听证会的价值远远超出是否审批本身。

    本次听证会是一次履行行政许可程序的成功实践,为行业管理审批部门正确把握实施驾校审批手续、化解社会矛盾作出的有益尝试。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公正、公开、透明,诚实信用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要求,制定了从发布听证会公告、听证代表选取、听证程序报道等一整套公开程序,表明了锦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的决心,展示了政府对政务公开模式的积极探索,也为今后驾校许可探索了一条新路。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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