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既是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也是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第一个宣传日,又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执法统一行动的日子。为积极开展好此次重大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与执法氛围。兴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积极部署工作。
4月23日下午,交警大队召开办公会,研究部署了“4.25”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工作。经该大队领导研究讨论,制定了《兴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25”交通安全宣传日宣传工作方案》,并进一步落实了宣传活动责任和要求。
4月24日上午,交警大队又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教导员姜芳友传达了省公安厅转发部交管局《关于开展“4.25”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的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赣州市关于开展“4.25”交通安全宣传日工作方案》以及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执法统一行动的紧急通知》。同时,该大队长魏国强对宣传日进行了进一步地强调,要求全体民警及协管员: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4.25”宣传日活动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执法统一行动的通知精神,并积极组织贯彻落实好。二是要围绕宣传与执法主题,合理安排勤务,做好宣传与执法同行。宣教科要负责在人流、车流相对密集的车站、广场等场所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挂横幅、摆展板、刷标语、播音响等形式,努力营造具有“攻坚战”特色的宣传氛围;同时,各科、中队要突出执法,要按照以往专项行动要求,设置集宣传、服务、管理为一体的执勤点,开展使用安全带查纠和提示行动。三是要强化督查指导,大队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工要求,要到宣传活动点和交警执勤点,进行指导,检查各项措施是否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交通安全宣传与执法统一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