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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运输管理执法强化查处时限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 刘玉琴 2008年4月24日17:37

    在4月22日召开的江苏省运管系统执法工作会议上,规范运政执法行为的“十大制度”正式出台,其中有一项“强化违章查处时限制度”明确规定,进入一般程序的案件,必须在采取暂扣或证据保存等措施之日起7天内作出处罚决定。这项制度让违章当事人不必再为等候处理而耗时良久。

  又讯记者昨天从江苏省运管局获悉,我省一年查处客货运输违章11万起。今年,江苏省各市的运管执法车上将推广安装“车载动态监控系统”。通过这一“新式武器”,现场执法的全过程都留在监控录像上,这对从源头上防止执法不公和增强对违章车辆的威慑力,可谓一举两得。

  目前,苏州、常州等市已进行了此项试点,效果明显。江苏省运管局要求,运管执法车上路工作期间,必须将车载监控系统打开,保证录音和录像资料的完整。实施路检路查时,遇到拒绝接受检查或逃逸的,应采用车载监控系统及时保存现场证据,不得强行拦截或追截车辆。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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