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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港交通局把养路费惠农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交通局 匡俊远 2008年3月13日15:31

    近日,东港区交通局下发通知,对2008年度二轮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实施优惠政策,即对全区范围内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养路费实行差别征收的方式。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富起来的农民家家户户都有了摩托车。怎样在养路费征收上为新农村建设出点力呢?该局新班子领导新年过后长久思考这件事。于是,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一系列关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公路法》、《山东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东港区二轮摩托车征收现状,本着从客观实际出发,把养路费惠农政策送到千家万户的原则,经过集思广益,多次讨论情况下下发了有关通知 。

    通知规定:一、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团体、单位以及村委会组织的一次性(20辆以上)主动缴纳二轮摩托车全年养路费的车辆,全年可减免8个月养路费。二、二轮摩托车个人主动一次缴纳全年养路费的,可减免6个月养路费。三、对不按规定缴纳养路费的,在路检、路查中除补交规费外,足额征收全年养路费,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通知下发后,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称赞。尹家河一位村民在交费现场高兴地说:“东港交通局把油路修到了我们的家门口,如今又把征收减免措施考虑到我们的心坎上,为民服务想得真周到啊!”。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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