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兴国县委(兴发[2008]4号)和中共兴国县委办(兴办字[2008]21号)文件精神,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面落实“四项措施”,掀起了“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工作的高潮。
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方案。为扎实地开展好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交警大队专门召开了支部会,研究、讨论学教活动的工作,制定了《深入开展“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专题学教计划。为了加强学教活动的组织领导,交警大队支部专门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魏国强任组长,教导员姜芳友、副大队长杨人开为副组长的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学教活动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深入动员学习。为确保学教活动的开展,根据该大队实施方案和专题学教计划要求,2月25日晚,交警大队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动员大会,交警大队教导员姜芳友传达了县委有关精神,大队长魏国强作了动员报告,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要以推动工作,加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学习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三、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该大队结合实际,明确了学教活动目标和重点,主要是通过此次学教活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积极投身到这项学教活动中来,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幸福感、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兴国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准备。
四、落实责任,提高学习效果。在这次学教活动中,从该大队领导到各科(室)、中队,都认真落实大队制定的学教活动方案和专题学教计划。从领导到民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有效保证此次学教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措施逐一得到落实和执行。大队组织安排集中学习和迎接上级领导及宣讲团宣讲辅导活动,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及精神实质等内容后,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和职工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并撰写2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文章。同时,大队坚持开展不间断地督导检查,将督导结果及时通报,并纳入分包领导和民警的绩效考核成绩,推动了工作的健康开展,有效促进大队全体民警人人参加、人人得到提高的良好效果,确保活动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