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人前来咨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能否运营问题,本人走访了星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饶文生所长,饶所长介绍说:
运管所当时非常重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能否运营的问题,通过对星子县运输市场进行摸底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县交通局请示汇报;县交通局相当重视,由缪世华副局长亲自过问此事,并与饶所长一同向县政府扬副县长请示汇报;县政府为了妥善解决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能否运营的问题,通过反复研究,由县政府扬副县长亲自抓好此项工作。于是:
2008年9月26日,根据七部局会公通字[2007]28号文件、省七厅局会赣公字[2007]172号文件和市七局会九公字[2007]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星子县的实际情况,由县政府扬副县长主持在九江长途汽车运输总公司星子公司,召开了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会议。
一、参加会议对象:
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及残疾人代表计35人;
二、会议内容:
规范星子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求:
1、凡是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除残疾缺陷外,其他方面必须健康,符合驾驶机动轮椅车条件;
2、按先后顺序,先到先办,数量限制在25辆以内;
3、由县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备案,但是富路牌正三轮摩托车一类的车辆绝对不得给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备案;
4、残疾人本人写出承诺书,当事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作为自己代步工具使用,解决相对生活困难问题,服从相关规定的管理;
5、为规范县城秩序,统一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行路线,确保安全;
四、措施:
1、县交通局(缪世华副局长负责)牵头,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等部门配合,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对违犯者采取扣车,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理;
2、及时向县政府汇报规范星子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