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预防事故“百日行动”,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08年11月13日,沧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奥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和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扣押的达到报废标准的139辆机动车(三轮摩托18辆,二轮摩托车121辆),经在电视台公示3个月后,报请县财政局批准,指定有资质的沧源县报废机动车回收公司进行统一解体销毁,并由大队民警全程监督销毁过程,从源头上消除了事故隐患,为全面夺取预防事故“百日行动”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