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国“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行动”开展近一个月以来,结合丰都县”鬼成庙会”和“十、一”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之际,为了确保“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行动”收到预期的效果,更是为了丰都县的“一会一节”期间,外来旅游者以及到丰都投资和发展的客商们有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让全县人民群众在节日中绝对安全,丰都交警大队重点加强了对全县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全县的五个客运企业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对两个客运公司的客车,连续两次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上被交警查获后,交警大队不但对客运车驾驶员给予了从重从严的处罚,而且还依法对涉及的两家客运公司分别作了罚款处罚。
由于交警大队对客运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全县五家客运企业感到了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重大,公司内部分别从经理到每一个职工都引起了高度的重视,每个客运公司都订立了内部严格的管理制度,从经理到安全科,从安全科到每一位职工都加大了管理责任。
公司将客运车辆分别由安全科的人员定人、定车辆进行承包,凡是因为本公司的客车由于超员超载(一次)百分之二十以上,被交警查到后,除车主和驾驶员要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外,公司内部也要对这台超员超载车辆的管理失控给予扣除工资三百元的惩罚,月底在每个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其扣减的方法为:经理、分管付经理共承担三百元惩罚的百分之十;安全科长扣百分之二十;付科长扣百分之三十;安全科的工作人员扣百分之四十。凡是自已承包的客车,被交警查到有三次以上超员超载(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客运车的承包人将被作为待岗处理。
由于交警大队加大了对客运公司的管理力度,全县五家客运公司,从经理到职工,都自觉地加强了对本公司客运车辆加大了管理力度了,以前只是召集车主、驾驶员开会在会上讲安全,现在,各个公司从经理到职工,都主动自觉的到找客运车车主、驾驶员们进行面对面的安全谈话了。
近几天来,几家客运企业的安全科工作人员,在分管经理的带领下,每天从早上到天黑,主动站到了全县的几条主干道上,配合各个交警中队的民警一起,认真的投入到检查自已公司的客车安全工作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