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灌南县交通局申请,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长期抗交交通规费的张某大货车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这是灌南县交通部门首次对拒交交通规费营运车辆实施强制措施。
据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此车车主为长茂镇张某,车号为苏GM95XX,核载17吨。该车自2005年5月份以来,欠交交通规费时间达2年多,运管部门多次催交,但车主一直拒交,至2007年11月份,欠费本金和滞纳金总额达5万余元。为维护国家征费政策的严肃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交通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车已被法院封存,车主如在规定期限内不交纳交通规费,将依法拍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