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假的养路费缴纥证,若加盖的是驻地的征收单位印章,使用的是驻地征费的编号,那一定会比较容易骗过驻地稽查人员的眼睛。象这种持有貌合神离的伪造养路费凭证的驻点经营车辆,今后稽查人员一定要多留个神。
最近,某地稽查队查到一辆挂外省籍牌照的大货车,从该车所持养路费缴纥证的印章看,凭证签发地是天台县公路稽征所,但发现该凭证的纸质有些异样。于是,该稽查队打电话到天台县公路稽征所了解这一“外挂车”的缴费情况。经查,该车在天台县办理了驻点经营登记手续后,只交过几个月的养路费,以后一直不知所踪。由此可知,该车所持的养路费凭证无疑是属于伪造的。
据当地有关司机反映,现在“外挂车”逃缴养路费被查获的几率相对较低。一是这部分车辆平时大多经由高速公路往返;二是这部分车辆大多是重型车,超载比较普遍,因此在出行上基本是早出晚归的方式;三是逃费的往往是一批车辆,彼此间互相通报稽查部门的检查情况。基于这些因素,这些“外挂车”最容易接触到的就是在驻地的稽征部门。为了达到逃缴养路费的目的,有些司机就萌生了利用加盖驻地印章的伪造养路费凭证,企图借此蒙骗驻地稽查人员的眼睛。
要杜绝这一现象,一是各地稽征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在主要路段或部分路口(尤其是高速出口)有的放矢开展专项稽查活动;二是要加强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识假辨假能力,不为假象所惑;三是各地稽征部门要将打击“外挂车”逃费工作列为常态工作摆在议事日程上,保持经常性的打击态势,不能时紧时松,做到让逃费车辆无隙可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