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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须治政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04年11月17日13:55

  全国最大规模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统一行动已经启动,20万名执法人员正在公路上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一年内见效,三年内根本解决。但从这次统一行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来看,要实现这一目标,下述病灶非除不可:政出多门,政令不统一,各自为政。具体表现是,不同省市之间的执法标准不一,处罚标准不一,执法力度不一。同样的载重量,在不同的省市就可能有不同的遭遇。就是在同一地区的煤管、路政、交警等不同部门,也是各开各的单,各罚各的款,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政策缺损,市场失灵。具体表现是:公路的高垄断性、不公平的高费率、与现实脱节的低运价,使运输业主陷入了不超载不能盈利、超载得越多盈利越大的怪圈;没有建立一种能够反映出载重车的不同载重对公路不同碾压损害相对应的价格或税(费)机制,更没有提出、设立和征收与重载车使用公路有关的税种。对严重违规超限运输的,没有处以足够高到使其预期收益为负值的罚金,或予以吊销执照等严厉处罚措施。立身不正,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严重。具体表现是,有的地方执法部门及人员只查、只罚外地车辆,对本地超限超载车辆视若无睹,甚至和本地运输业主默契配合,故意留出执法空白时间点供本地超载车辆通行。居心不正,将执法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少数执法人员夜间执法罚款不开票,私自卖关放行;有的检查站与“车托”联手“卖关”,由“车托”居间为超限超载车主买关通行。

  针尖大的窟窿漏出斗大的风。正是由于我们的交通运输的政策法规、行政管理及执法环节上不够完善,还存在上述漏洞,才使得超限超载现象沉疴难医,久治不愈。要取得治理超限超载的彻底胜利,就得从体制疗救入手,严格治政,治政务必立于正、止于善。所谓立于正,就是各地、各部门、各执法人员都必须立身为正,正心诚意,统一政令,统一执法标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所谓止于善,就是要尽快制定出令运输业主不超载也能盈利的运输政策和运输环境,尽快形成货畅其流的交通运输格局。诚如斯,则根治超限超载,三年可期。 

(值班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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