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交通新闻 > 正文
[浙江]规范有奖举报道路运输无证经营行为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仙居公管所 王英 2006年9月29日9:58

    通讯员王英报道:近日,浙江省交通厅出台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无证经营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该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举报内容以及运政部门的受理程序、举报奖金额及领取方法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道路运输无证经营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

    该(试行)规定,举报人未实名举报的;举报人未提供被举报企业名称、车号、无证经营行为地点的;举报人直接向执法人员举报的;不得作为有奖举报。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举报人以暴力方式等胁迫当事人从事道路运输违法经营活动的;举报人以引诱手段欺骗当事人从事道路运输违法经营活动的;对事实了解不全面、不准确,发生误告、错告等举报失实行为的,都不予立案处理。

    举报案件受理后,应作为密件管理,并及时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领导审核签字,并指派稽查人员立案查处;稽查人员查处后要形成全面真实的书面材料。有奖举报的方式应方便公众,提倡以96520举报投诉电话记录作为受理原始依据,同时允许使用其它方式。举报查实的无证营运车中,小、中型车奖励400元;大型车奖励500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案件结案后七天内向举报(投诉)人发出《举报奖励通知书》,举报人持有效证件和《举报奖励通知书》,到发出通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领取奖金。举报人领取奖金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签署本人签名的领条。一个月内未领取奖励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同时,对行政执法人员也作出了严厉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有奖举报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违法违纪的,经调查属实后,应调离执法工作岗位,吊销行政执法证,根据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班编辑:张鹏飞)
相关资讯
·[浙江]仙居明年继续征收公路养路费 2008-11-21
·[山东]平原开通公交惠及10万群众出行 2008-11-20
·[湖北]十宜铁路神农架走向初步确定 2008-11-20
·[湖北]神农架飞机场已批准立项 2008-11-20
·[湖北]神农架林区出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2008-11-20
·[山东]平原农村公路秋冬季集中养护效果明显 2008-11-20
·[山东]平原交通“政务超市”服务暖人心 2008-11-20
·[山东]平原县交通局新闻宣传工作渗透“四化”管理理念 2008-11-20
·[浙江]绍兴给政策、给奖励培育大物流基地 2008-11-19
·第四届西部道路运输新概念论坛在京举行 2008-11-19
·[山东]邹城市交通局召开“评机关、评行风”座谈会 2008-11-19
·[山东]陵县滨德高速公路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2008-11-19
·[山东]平原交通局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讲座 2008-11-19
·[山东]平原“农闲”时节护路“忙” 2008-11-19
·[山东]平原县交通局全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2008-11-19
通讯员专辑
各地要闻一览
合作伙伴名录
精品客车企业刊物
大金龙.com 海格客车 厦门金旅 中通客车 中大汽车 美的客车 亚星奔驰 安凯客车 西沃客车






精品道路运输刊物
《广东道路运输》
《甘肃道路运输》
《蜀道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