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车辆用户、经营者缴纳2008年度养路费,浙江省兰溪市公路稽征所全体干部职工放弃休假,元旦期间照常征收养路费。
需要缴纳养路费的车主可到以下征收点缴费:汽车养路费到横山路358号运管稽征大楼征费大厅缴纳;拖拉机养路费可到位于永昌镇的城西稽查中队和位于汽车北站旁的城北稽查中队缴纳;摩托车养路费可到运管稽征大楼二楼、城西稽查中队、城北稽查中队和交警大队摩托车检验处养路费缴费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