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全国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天津市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公路设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但是在部分区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为此,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到今年底,天津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8%以下,98%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核定吨位得到更正,取缔无证无照非法改装企业。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天津市各部门将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联合治理。6月底以前重点对运输砂石料等超3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因超限超载造成装载砂石料撒漏的车辆和强行闯卡、蓄意堵路的车辆进行集中治理。7至9月重点对运输砂石料、煤炭和不便卸载的水泥、钢材等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和在路上行驶的私改车辆进行集中治理。10至12月对超限超载、绕道行驶、重新配载和在路上行驶的私改车辆进行全面治理。
同时,天津市要对超限超载车辆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依法严管。超限超载30%以上的要按规定收取公路损害补偿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要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学习培训,并重新考试取证;有擅自改装营运货车行为的经营者,要对车主处以5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并限期恢复原貌;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的道路运输站场,要处以1万至3万元的罚款;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将没收违法收入,并处违法收入2至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收入或违法收入不足1万元的,罚款2至5万元。
另外,天津市也出台了不少人性化的治理措施。交通部门将在天津市大型货运车辆上逐步安装安全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实现科学治超。在治理时,一旦出现交通堵塞的情况,对明显不超限超载的车辆,可以先放行,减少检测范围,缩短拥堵时间,防止因治超而造成交通堵塞。对于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运输途中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但要将超限超载的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由车辆注册地公安、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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