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农村客运站省里有补助
来源:海峡都市报 记者:薛辉 实习生:邱晓梅 2005年3月24日9:21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日前《福建省交通厅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明确了全省各地建立农村客运站点的补助标准。

    《暂行办法》明确,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站点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规模标准的控制,履行行业管理,省里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乡镇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省里对按五级站(含五级站)以上标准建设的农村客运站,沿海县补助10万元/站,山区县补助15万元/站;按简易站标准建设的农村客运站,沿海县补助5万元/站,山区县补助8万元/站;按候车亭标准建设的农村客运站,沿海县补助3000元/站,山区县补助5000元/站。

(值班编辑:张鹏飞)
通讯员专辑
地方动态
精品道路运输刊物
《广东道路运输》
《甘肃道路运输》
《蜀道运输》
精品客车企业刊物
大金龙.com 海格客车 厦门金旅 中通客车 中大汽车 美的客车 亚星奔驰 安凯客车 西沃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