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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局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快递企业营商环境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2018年9月10日9:0

  今年年初以来,天津市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优化方案》有关规定,持续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创新许可审批服务模式,依法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为促进全市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市邮政业“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精简许可申请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国家邮政局明确精简的材料一律取消。二是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在许可受理阶段,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补正制度,避免企业多次提交;在实地核查环节,对申请企业可“立行立改”的问题,给予其相应的整改期限,待其整改落实后再行审批。今年1-8月份,全市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平均办结时限为9.3个工作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平均办结时限为4.3个工作日,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优化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分别少15.7个工作日和10.7个工作日。三是实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寄递服务。按照“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线上办理、线下寄递”的便民原则,创新工作方式,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发环节,快递企业可申请许可证寄达服务。四是扎实做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工作。认真贯彻《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出台《天津市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邮政局相关要求,杜绝增设备案条件,严格遵守备案时限,依法开展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尽备”,让企业清清爽爽备案。自今年8月8日启动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工作以来,全市已完成628处末端网点的备案工作。

  天津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邮政局相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依法、规范、便捷、服务”的原则,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工作,同时市局也将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确保既“放得好”,也“管得住”。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