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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县交警大队“八举措”营造文明平安交通新氛围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汤振华 2018年7月12日18:3

  吉安县现有常住人口53万,全县通车里程2120.66公里,截止到2018年,驾驶人保有量达15.7万人,机动车保有量达5.6万辆,超标车保有量达6.8万辆,全县机动车、超标车以年均0.9万辆的速度增长。在人、车、路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频频发生,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交通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制、文明意识还比较淡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吉安县交警大队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创新交通安全宣传举措,根据我县的实际县情,将新兴宣传媒介与传统宣传手段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传统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交通、安全交通,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增强交通安全新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一、专题片宣传。收集近两年全县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超标车危害性典型案例,制作了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拐的“之祸宣传片,在各宣传平台、全县中小学校、媒体网站播放,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坚决抵制酒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动员广大在校学生、干部职工、群众拒绝乘坐三/四轮超标电动车。

  二、进校园宣传。今年4月份,大队积极联合县教体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了“我不乘坐拐的”、“我不闯红灯”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5月3日,大队联合教体育局在吉安县文博学校多功能厅内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有效提升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6月份,大队对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我不乘坐拐的”、“我不闯红灯”的优秀学生进行了表彰。

  三、微信宣传。积极推广“畅行吉安县”、“吉安县交警大队”公众微信号,纳入大队各单位的年终考核。选拔高素质民警,招募专业技术人员,制作高水平的微信页面,每日更新宣传内容,并要求大队全体民警、辅警转发到各微信群、朋友圈,提高全县群众知晓率。

  四、电台宣传。大队与县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每月制作三期交通安全专题节目,积极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交通,大队各项整治措施,曝光酒驾、危险驾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剖析交通事故案例,面向全县广大群众播放。

  五、发送“万人信”。向城区所有手机用户发送短信,呼吁和动员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创建文明交通,自觉抵止交通违法,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印发“千人信”。向所有“拐的”车主印发一封公开信,告知“拐的”车主须要遵守的法规和注意事项。印发“关于超标三/四轮车管理及保险的公开信”、“关于实施超标车规范管理的通告”,通过全县各社区、村(居)委会干部进村、进小区、上门入户宣传,告知车主我县对超标三/四轮车的管理措施。

  七、上路宣传。制作文明交通、拒绝超标车等内容横幅150条,悬挂到县城各大街小巷。制作宣传展板6期,“安全出行、拒绝超标车”、超标规范管理专题,“打造样板街”、“拐的禁行”、拆除遮阳伞等内容展板80块,由各中队、车管所每天安排民警到居民小区、人员聚集地、各主要路口以及交通岗亭开展宣传。

  八、户外显示屏宣传。与媒体公司合作,租用县城中心区域的3块大型户外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机动车礼让行人”、“我不闯红灯”、“拐的管理”等宣传内容,曝光酒驾、危险驾驶违法行为,曝光行人、超标车、非机动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