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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出台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来源:华龙网 2018年5月30日8:54

    公共汽车客运是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绿色出行具有重要作用。今(29)日上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记者注意到,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草案从规划计划、用地供给、财政补贴、路权分配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比如划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等。

  会上,重庆市交委副主任滕英明在作草案说明时详细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他说,重庆历来重视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先后出台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7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适应公共汽车客运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将《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我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草案共8章68条,明确了公共汽车客运的公益属性、发展原则和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的职责分工,突出了规划调控、公交优先、方便出行等特点,着重对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具体规范。

  记者注意到,草案按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要求,从规划计划、用地供给、财政补贴、路权分配等方面加以贯彻落实,同时按照方便社会公众出行的原则,从规划衔接、运力配置、站点设置、站点命名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如草案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道路技术条件、通行情况、交通流量、出行结构等因素,划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设置专用车道标志、公共汽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在公共汽车客运运营管理方面,草案采取了“经营许可+线路特许经营”的管理方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经营企业,并与经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实际需要,可缩短特许经营期限,或收回线路经营权、终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的管理权限,督促经营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从驾驶员和乘务员履职尽责、尊老爱幼,从乘客文明乘车、优惠乘车等角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精神体现到法规中。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