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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岢岚县运管所召开《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使用管理办法》宣贯会”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陈贵庭 2018年11月6日16:32

  11月6日上午,岢岚县运管所召开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货物运输货运单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全县各普货企业、货运源头企业共30余家5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所长谢文生主持,县治超办主任王俊明、运管所所长刘锁柱出席会议。

  县运管所副所长谢文生对《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介绍了《办法》出台的背景,《办法》的出台的依据,《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规定,自11月15日起,凡在我省公路上通行的货运车辆,均应随车携带货运单(含有车号、车货总重、企业名称及印章等真实信息),对每一辆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予以扣留,责令驾驶员出具真实有效的货运单,报当地治超工作机构,根据货运源头的位置,由各级治超工作机构组织源头核查,如核实为合法货运源头企业,按照省政府223号令,对源头企业进行处罚;如核实为非法货运源头企业,坚决取缔。如驾驶员提供货运单相关信息与实际不一致,企业名称和印章不清晰或拒不提供的,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最长时限,暂扣车辆。

  会上,所长刘锁柱就企业关注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并对办法的即将实施、宣传、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县运管所已深入全县30余家货运企业张贴了《办法》的宣传海报,300份宣传小手册也陆续发放到货车司机手中。通过前期的大力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出了解治超、理解治超进而关注治超、支持治超、监督治超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办法》顺利实施,强化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