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行为,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平罗县运管所自2013年起,每季度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和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营运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经营业户及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2017年第二季度的清理整顿工作已全面开展。截至4月6日,运管所业务大厅已完成辖区货运公司及货运车辆的清查整理工作,共涉及全县3424辆普货车辆和79家货运企业,其中截至2017年3月31日连续三年未审验的357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及自取得经营许可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的5家货运企业将是本次重点清理的对象。
下一步,运管所货运股将对以上违反规定的货运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及个体车辆,我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宁夏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注销并函告工商、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