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4日14时07分许,在东乡县世纪商城通往汝河北路的桥头路段,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车撞行人饶某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饶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员驾车往水利局方向逃离事故现场。如有知情者能提供案情侦破线索,经查实后,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伍仟元整奖励(公安机关为举报人保密),如有知情不报者,将依法处理。
肇事者能主动投案自首,将根据其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联系电话:李警官:1877943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