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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打响
来源:青海日报 2017年10月31日12:13

  11月9日起,《青海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始执行,实施期为2017—2020年。

  行动将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动力,以构建和完善物流服务体系为目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着力解决物流瓶颈制约,加快补齐短板,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加强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提高社会物流运转效率。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优化行业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对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对象、管理事项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证照资质的清理、归并和精简。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改革。探索建立物流领域审批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等。

  加快公路、铁路、民航等领域深化改革。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探索实行车辆道路运输证异地年审。与全国同步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由起运地省份统一受理,沿途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办证、全线通行。推进曹家堡铁路物流基地和格尔木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积极发展铁路快运及电商班列等铁路快捷货运产品。

  同时,合理管控货运车辆通行,推进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车辆超限运输处罚标准。推动货物通关便利化,深入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一站式”通关模式,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完善物流领域税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落实物流领域增值税政策。鼓励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全面落实无车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政策。将企业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纳入抵扣范围;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抵扣进项税额。从事交通运输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成本核算。

  同时,降低和规范物流领域收费。2017年底前,全面取消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重点物流企业和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合法装载车辆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障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快速通行。严格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严肃查处收取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费行为。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清理规范涉及公路、铁路货物运输收费项目,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

  同时,降低物流用电用地成本。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

  补齐短板强化基础,加强完善物流设施和标准体系

  加强物流枢纽建设。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依托西宁综合交通枢纽、格尔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地方性交通枢纽,统筹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节点城镇布局,构建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系统。推进青海朝阳高端生活资料物流园区、双寨铁路物流园、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城、北川工业物流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加快曹家堡铁路物流基地、青海机场物流园、青藏高原东部物流商贸中心、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海东工业园区检验检疫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鼓励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广应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

  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加大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力度,2017年年内完成60%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淘汰。

  同时,推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发展取得突破。加强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协作共享和安全保障新机制

  完善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立物流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定期发布严重失信“黑名单”,并通过“信用青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交通运输厅等40家部门联合签署的《青海省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时贯彻国家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债券发行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加强物流业网络安全保障。加强青海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青海省电子口岸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保护,落实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库安全管理等各项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建立防范物流业网络安全风险和打击物流业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保障物流业网络安全。

  促进物流信息互联共享。鼓励信息平台创新发展。

  促进联动融合,增强物流协同服务能力

  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青海行动方案》,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鼓励物流企业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拓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生产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物流服务,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重点在新材料、装备制造、盐湖化工、锂电、高原生物医药、特色轻工等优势产业领域推广现代物流技术和理念,优化生产流程设计,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和物资回收一体化运作,为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逆向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重塑业务流程,降低产业物流成本。鼓励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将自营物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实施“两业”联动工程,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物流流程优化再造,降低成本。

  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推动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顺畅衔接和高效中转,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促进物流业与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高综合效益和服务水平,解决物流节点与交通运输枢纽布局不协调、集疏运体系不畅、信息孤岛现象突出等问题。探索发展高铁快运物流,支持高铁、快递联动发展。

  推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商贸发展带动物流发展,以物流发展支撑商贸发展。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位置服务等信息技术,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建立覆盖实体店、电商、移动端和社交媒体的全渠道营销体系,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的物流成本。构建覆盖大型商圈、大型批发市场和连锁企业的物流配送体系,拓展仓储、加工、配送、电子商务、展示交易等功能,逐步推广共同配送。搭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区域快递转运中心和分拨中心,积极发展社区电商物流。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