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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交警积极推进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新余交警 欧阳毅 2016年7月5日16:57

  为加快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工作,今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对2016年全省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治理淘汰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新余市的淘汰工作任务,新余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环保、交通运输、商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治理淘汰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一、思想重视、周密部署。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是国务院部署国家层面的一项重点工作,省、市政府都非常重视,新余公安交警部门接受任务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抽调专人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制定了《新余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工作实施方案》。6月30日,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联合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在市交警车管所召开了全市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部署会议,全市各运输企业负责人、全市各有车单位负责人及个人等80余人参加,为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进一步擂响了战鼓,营造了氛围。


  二、明确标准、划定范围。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机动车是指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对照这两个标准,新余市2016至2017年共有7477辆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需要被淘汰。其中省政府下达给新余今年要完成淘汰任务数是4500辆。具体的淘汰原则是: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超过机动车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由市公安交警车管所强制报废;对200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并列入2016年淘汰车辆名单的黄标车,原则上全部淘汰;对2007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并列入2016年淘汰车辆名单的黄标车,原则上按照60%进行淘汰。


  三、协调配合,全力推进。目前新余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全力推进。一是正在建立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淘汰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部门联动力量,召集各运输企业负责人、全市各有车单位负责人及个人进行动员,将需淘汰车辆名单分类分发到各企业、单位及个人,鼓励其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目前已经办理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290余辆。二是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争取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鼓励引导车主主动办理报废手续。三是严禁尾气排放标准达不到国IV以上的机动车办理机动车注册、转入业务;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黄标车,在一个月内全部办理注销登记,对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一律公告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作废;对符合淘汰标准的黄标车通知各检测站停止办理检车业务,一律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通行管理规定。加大了对黄标车在城区几条主干道路限行措施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黄标车违禁进城。部署基层交警大队开展注销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已注销的黄标车,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进行强制解体。

(责任编辑:袁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