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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恪尽职守的“老黄牛”--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左刘义同志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曾志 尹四仔 2016年6月28日16:7

  左刘义,男,汉族,1961年8月出生,高中文化,197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总支组织委员。近年来,该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党务工作上兢兢业业、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局党委和大队党总支交办的各项任务,被同事们誉为默默无闻、恪尽职守的“老黄牛”,连续四次被评为市优秀交通民警。


  不计名利,热衷热爱党务工作事业


  左刘义同志党性强,觉悟高,纪律严,自身理论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熟练。还经常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十八大和各级会议精神;能视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自担任大队党总支组织委员以来,就将自己定位于为党总支及全大队基层党组织服好务,把提高全大队党建工作水平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责任、热情、智慧和心血奉献于党务工作之中,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政治责任感;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组织和开展工作,按照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及时上传下达,畅通信息渠道,他恪守职业道德,心胸宽阔、为人谦和,待人热情。他不分份内份外,只要群众需要,他就会认真去做,星期天、节假日加班是常事;多年来,他不计个人名利与得失,用耐心、平和的心境,热情、友善的态度,真诚、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营造了交警大队党建工作的和谐氛围。他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当好发展党员的“第一把关人”,得到了上级相关部门及党总支的充分肯定。


  低头做事,模范带头执行廉政规定


  左刘义同志在平时的工作中,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珍惜党员的光荣称号,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党章》的具体要求鞭策自己,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积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坚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省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内容,思想上时刻以《廉政准则》为准绳,工作中坚持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做到正派做人、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全大队民警廉洁从政做出了表率。


  不辞劳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左刘义同志积极协助大队李建华教导员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在交警大队抓住“红色”教育这根主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中,组织民警到三湾改编、秋溪党支部、贺子珍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处举行入党宣誓,瞻仰先烈丰功伟绩,重走当年红军路等。还按照打造“四有”警察队伍、“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知识型人民警察”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在民警中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核心的“三德”教育,在机关和窗口单位推出了“党员示范岗”,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良好的工作作风,争当文明执勤执法的典范。砺志前行,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2002年以来,大队已连续六次获得“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左刘义同志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党务工作者的风采,他这种不为名利的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倾入党务工作的满腔热情,深受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袁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