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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桥下堆积很危险 清理宣传保安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泰兴市公路管理站 张鹏 2016年6月24日14:14

  近日,泰兴公路站在334省道溪桥路段整治摆摊设点时发现,不远处的一座桥下有大量芦苇杆易燃堆积物。为预防桥下堆积物造成的安全隐患,路政队员立即开展清理行动,当天将桥下约10立方米的堆积物全部清除。


  据了解,该处的桥下堆积物均是附近村民放置的,村民对于在桥下堆放易燃物造成的危害意识比较薄弱。路政员立即向村民宣传了相关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违反该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了解到此规定后,当地村民表示以后不会再往桥下摆放物品,确保桥梁使用安全。

(责任编辑:袁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