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鄢陵县交通运输局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16年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察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运用会议、党课、宣传栏、简报、微信、短信、LED显示屏等媒体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专项治理工作氛围。
加强自查自纠,跟踪督导。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围绕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和涉及本部门执行落实的交通扶贫、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燃油税补贴、行政审批等资金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清单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到位,并总结整改情况。局纪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执纪问责,从严查处。局纪委成立执纪执法小组和组织处理小组,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检查、调查取证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线索和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并集中通报曝光,发挥震慑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