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加强“酒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抚州交警直属三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根据“酒驾”季节因素,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管理查处力度,顺利保障各道路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道路的安全。
一、加深民警对酒驾整治认识。大队要求一线民警务必高度重视“酒驾”查处工作,对“酒驾”违法行为采取的“零容忍”的态度,认真落实整治“酒驾”工作的长效机制,始终把查处“酒驾”作为路面执勤执法的重点,深化错时出警、异地用警整治措施,坚持动静结合执法,在辖区酒店、KTV、宾馆等娱乐场所周边设置定点卡口,有效使用酒精测试仪,科学佩戴执法记录仪,加大严查严处力度,预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严抓酒驾不放松。认真领会《刑法修正案(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文件要求,民警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理醉驾犯罪案件,依法处罚醉驾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牢固树立按程序办案意识,该移交的移交,该处罚的处罚,坚持秉公执法,一律按照硬性规定办理,不打折扣,确保办案质量,查处酒驾有实效。
三、宣传工作及时跟进。一方面注重从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向公众积极发布近期各地发生的酒后驾驶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大曝光、大宣传;同时就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传播,提示驾驶人不要酒后开车,注意安全。另一方面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单位,发放“禁止酒驾”宣传资料,细心讲解酒后驾驶给社会及家人带来的重大危害,积极倡导“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力争让社会各界和大队达成共识,形成“闻酒色变”的社会舆论氛围。
端午节期间,大队共开展5次整治行动,出动警力60人次,警车10辆,查处酒驾违法行为3例,其他违法行为20例,有效地保障了节日期间道路交通。